汤林足球协会竞赛管理措施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目的和基础)
为了实施“汤林足球协会竞争管理措施”(以下称为“措施”),并根据汤林足球协会的相关法规制定这些规则,并结合城市的实际状况。
第2条(申请范围)
这些规则适用于足球比赛及其管理,以收取注册费,接受赞助并在该城市的行政领域内获得广告收入的形式。
这些规则不适用于以下足球比赛:
(i)在年度比赛计划中包括的城市中举行的省常规赛。
(ii)全市体育会议在年度比赛计划中包括足球比赛。
(iii)机构,企业和机构在其单位和系统中举行的足球比赛。
第3条(主管和共同管理部门)
汤林体育局是该市体育比赛的行政部门。汤林足球协会获得市政体育局授权,负责该市足球比赛的注册和管理。
第4条(组织原则)
举办的足球比赛应有助于城市足球的普及和改善,并丰富人们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举办的足球比赛应基于确保安全和稳定。参与的球队和比赛时间不会与省级常规比赛和全市体育会议安排的比赛不冲突。
第2章竞赛注册
第5条(注册系统)
举办足球比赛并实施注册系统。足球比赛的参与团队(以下称为参与团队)必须与以下城市足球协会申请注册:
在参加由市政足球协会组织的各种足球比赛之前,参与团队必须向协会提交申请和注册。
第6条(参与团队的条件)
参加团队是指参与团队组织者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能力。参与团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人资格。
(2)这是在市政足球协会注册的业余足球俱乐部或企业,机构和机构足球队。
(iii)拥有与竞争规模兼容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
(iv)有参与资金。
第7条(注册程序)
参与的团队应根据以下条例遵守注册程序:
为了参加由市政足球协会组织的足球比赛,参与的球队应在比赛开始前30天向市政足球协会申请注册。市政足球协会应决定批准注册,或在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15天内不注册。
第8条(应提交宣言和注册的材料)
参与的团队在申请足球比赛的注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i)由市政足球协会印刷的申请表。
(ii)参与团队和其他相关支持材料的注册。
(iii)所有*和会员的成员名单
(iv)参与团队的合法人员证书。
第9条(签发参与证书)
对于符合这些规则规定条件的参与团队,市政足球协会应批准足球比赛的注册,并向参与的团队颁发“足球比赛入场证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组织者,将不会进行足球比赛的注册,并且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组织者。
在获得“足球比赛入场证书”时,参与的团队必须支付rmb/time的注册管理费,以及批准进行注册的市政足球协会的注册费。
市政足球协会批准的足球比赛应在举行比赛的地区和县体育行政部门进行注册。
第10条(担保和存款)
申请参加足球比赛的市政足球协会的参与团队应提供保证;如果无法提供担保,则参与的团队必须支付存款。担保人应是在这个城市注册的合法人。保证后,应为担保人法定代表签署的担保信提供正式印章。
押金的金额由市政足球协会根据该市举行的足球比赛的规模,资金预算和风险水平确定,通常在以下范围内实施:
(1)跨区域,县或全市范围内的足球比赛1,000至3,000元人民币;
(iii)跨省和市政足球比赛的成本为3,000元到5,000元。
青年足球比赛是根据上述标准的50%进行的。
参与的团队只能在提供担保声明或支付存款后完成足球注册程序。
如果以下任何措施都致力于参与团队,则原始竞争登记部将不会发布担保或退还存款:
(1)不服从竞争组织法规和竞争不能进行。
(2)团队成员战斗,在参赛者中造成重大伤亡。
第三章足球比赛管理
第13条(赞助,广告运营和管理)
(1)足球竞赛广告业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商业”政府颁布的“临时广告运营和管理措施”。
(ii)举行足球比赛以接受赞助或获得广告收入,各方应签订合同。
(4)当组织者委托其他人设计,制作和发布足球比赛广告时,他将委托一个具有法律业务资格的广告业务部门,并有权发布足球田间广告。
第14条(竞赛规则,规则和计划的实施)
注册足球比赛规则,规则和实施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如果组织者未能按照法规执行,则组织者应完全责任。
第15条(竞争命令和安全保护)
组织者负责竞争和安全工作的顺序。
(1)组织者不仅应敦促运动员,教练和裁判来推进良好的体育道德并确保公平的竞争。
(ii)组织者应确保他不得使用足球比赛进行 *活动。
(iii)当组织者在足球比赛中进行其他活动时,他应在申请注册时指出活动计划,并获得相关主管当局的批准。
(iv)组织者应要求当地的大门协助体育场内外的安全和保护工作,并保持足球比赛的正常顺序。
那些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可能会根据该城市的措施或相关法规受到惩罚。
第16条(任命裁判)
足球比赛被批准进行注册后,被批准进行注册的市政足球协会负责任命技术*和裁判。
裁判和技术*以每场比赛100元收费。
第17条(竞赛和竞争者命名法规)
如果足球比赛或以汤林市的行政区的名义参加,则应提交给市政足球协会批准。如果以地区或县行政区的名义举行足球比赛,则应将其提交给地区或县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18条(个人保险)
组织者应在参加参与者的比赛期间申请个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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